訂房匯款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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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多以線上訂房為主,或以電話、line訂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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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權益,請於訂房後3日內匯入訂金,訂金為房價五成(春節則為全額房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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匯款後,請來電告知或至【訂房匯款通知】填寫帳號後5碼及入住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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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後,若未能在指定時間內匯出款項者,本民宿自動取消訂房,並不另行通知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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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旅客匯款資訊
銀行代號:013
匯款銀行:國泰世華 花蓮分行
匯款帳號:699 515 079 673
戶 名:簡豪均
住房須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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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詳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,匯款完成訂房手續時視為同意以下之約定!。
- 訂房恕不指定房間樣式(例:雙人房擁有不同樣式房間),將依訂房順序給予房間。
- 相關優惠及活動,請參考最新訊息之公佈。
- 請詳細閱讀以下注意事項,匯款完成訂房手續時視為同意以下之約定。
- 不接受寵物入住。
- 為維持住房品質,本館室內(房間及浴室)全面嚴禁吸菸,如需抽菸請至室外並請勿亂丟菸蒂。
- 住房時間 (Check In) :15:00~21:00 (如超過下午21:00以後到,視同取消將不保留住房) 。
- 退房時間 (Check Out) :7:30~11:00 以前,逾時將酌收費用。
訂房延期、取消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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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請於住宿前7天告知,將可辦理退費或保留訂金(以1次、六個月內為限)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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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
經花蓮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辦理延期住宿(以1次為限並將保留訂金三個月),並於期限內擇期住宿。
- ※ 取消訂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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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形取消訂房者,其訂金退還規定簡述如下:
- 前14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100%
- 前10至13日取消者,退還訂金70%
- 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50%
- 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40%
- 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30%
- 前1日取消訂房者,退還訂金20%
- 住宿客於當日取消或怠於通知者,恕不退還訂金。